中午吃饭的时候,同事闲聊间提到前几日福建漳州,一酒楼饲养的大型犬只将一位老太太咬死的事情。 当事双方,已和解。 无聊翻看了一下评论,无一不是要求城市禁养犬种的。 或者是对于“爱狗人士”的声讨。 问其原因,是因为城市人口密集,不应该养犬,威胁到了人类生命安全。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规定: 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,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,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。 携带犬只出户的,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,防止犬只伤人、疫病传播。 《民法典》中明确了狗伤人事件中,宠物主人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。 养狗需要文明、科学、理智地饲养,尽早纠正其不良行为,而不是过分溺爱,偏激地认为宠物凌驾于人类之上。 厌恶犬只的人也应理性看待事件,并不能因为个例,便将所有宠物犬一棍子打死。 不能因为个例,就否定犬只存在的价值。 每个城市对宠物管理的条例中,明确规定了什么可以养,什么不能养。 宠物犬经过几万年,甚至是几十万年的进化,也就是大众口中所说的驯化,野性基本消失,但是他们智商毕竟不及人类,没有办法区分自己的行为是否正确,就需要养主正确引导。 当人类面临危险的时候还会奋起反抗,生存是所有生物的本能,当犬只面临危险或者是主人面临危险的时候,也会有攻击的行为,但并不能以此来判定狗本身就具有攻击性。 正如人类缺乏正确的教育,都可能会成为危害社会的存在。 既然养了,就应该抱着负责的态度,而不是任由自己宠物胡作非为不作为。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,中国每年非正常死亡的数量极其庞大,就拿其中一年的数据来说: 1. 过劳死60万人, 2. 大气污染死38万人, 3. 自杀28万人, 4.工伤事故亡13万人, 5. 装修污染亡11万人, 6. 交通事故死10万人, 7.刑事案件亡7万人, 8.食物中毒亡数万人, 9. 约1.6万中小学生、3千大学生非正常死亡, 10.农药中毒死上万人, 11. 死刑近万宗 12.酒精中毒亡9800余人, 13.触电亡约8000人, 14.火灾死2000余人,损失200亿元 刑事案件死亡人数排在第七位,交通事故排第六。 威胁人类生命安全的因素有很多,被狗咬死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,没有必要过于引导舆论走向。 人类每天都在面对各种意外,不是每种意外的源头都能用禁止来解决,而更应该形成规避意外伤害的意识。 养狗之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,文明养狗。 不喜犬只之人,路上遇见之时,正常行走,大多数情况下,你不理它,它也不会看你一眼。 有的人甚至可能一辈子也不会被狗咬一次,没有必要过于忧心。 免责声明: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,请联系站长,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,谢谢合作! |